科左中旗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3-03-20 16:28:11

科左中旗财政局党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旗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财政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

3.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配备网评员,切实加强对微信平台等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

4.加强党组班子意识形态能力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1次。

5.每半年向旗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6.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旗财政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旗财政局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3.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4.要积极推进旗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对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

5.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按受监督和评议。

三、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配合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3.根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4.每半年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5.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6.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按受监督和评议。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