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8-10 11:20:24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述廉对象

旗信访局领导班了成员

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

(一)领导干部熟知的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

2、本人主管和分管工作、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本人为实现各项目标所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

3、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及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组织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办事方面的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改进措施。

(二)领导干部述廉的主要内容。

1、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情况。

2、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以及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情况。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扩大到工作联系较广的单位中进行。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报告班子以及班子成员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前,要向旗纪委报告,由旗纪委视情况派员参加。述职述廉后10天内,将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旗纪委和旗委组织部,单位留存一份。

科左中旗信访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