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加快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科左中旗委编办通过完善“两清单一制度”,切实为基层减负,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新格局。
一是以《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为基础,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指导梳理并制定科左中旗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清单共涉及 5 个类别 152 项具体事项,分别为党的建设 30 项、城乡建设 25 项、经济发展 39 项、社会治理 25 项、公共服务 33 项 。同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和制度,结合法律法规、简政放权、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根据自治区《旗县(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结合我旗实际,调整完善并制定了科左中旗职能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对清单中涉及的城乡管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农牧、林草、生态环境等六项领域共221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着力厘清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对苏木乡镇已承接的赋权事项,按要求履行主体责任;苏木乡镇未承接的赋权事项,仍由职能部门承担主体责任,需要由苏木乡镇协助配合的,根据地区实际明晰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之间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我办坚持以清单化管理为明晰权限、厘清责任的抓手,进一步厘清部门与苏木乡镇履职边界,促进基层提升治理能力,激活基层运行动力。
三是以现有《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为基础,结合我旗实际进行分析评估,征求各方意见,梳理问题,优化程序,确保职责准入事项的合理性、协同性,进一步完善了职责准入程序,制定了《科左中旗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管理办法》。同时,加强与司法局、政务服务局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职责准入工作程序规范、严谨,确保职责准入制度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