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胡硕苏木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种植花生、西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08-31 11:18:35

花胡硕苏木人民政府

关于限制种植花生、西瓜的通告

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所、派出所、供电所、各嘎查委员会:

按照《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在全旗范围内限制种植花生、西瓜作物的通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耕地保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在全旗范围内限制种植花生、西瓜作物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苏木实际,经苏木党委研究决定,2023年在苏木辖区全域限制种植花生、西瓜行为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停用农用电

各嘎查村切实增强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现在本村存在违规种植花生、西瓜的行为时,第一时间告知花胡硕苏木供电所,并申请停用该地块儿农用电。

二、限制使用灌溉用取水井

村干部发现违规种植花生、西瓜的行为,要果断采取封井措施,禁止农户取用地下水灌溉。

三、拆除私搭乱建棚屋设施

对于种植花生、西瓜的农户私搭乱建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期间内未自行拆除的,将由花胡硕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派出所强制拆除,并处罚款。

各嘎查党支部书记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要清醒认识到,耕地保护不能只算经济账、局部账,要综合考量全局账、长远账,加大对违规种植和“非粮化”“非农化”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力度,坚决杜绝大面积种植花生、西瓜作物,各村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坚决杜违规种植花生、西瓜的发生,监管不力者由苏木党委政府追责问责。

花胡硕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