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8月30日,旗委巡察办召开十三届旗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培训会,旗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周英民参加会议并做培训,十三届旗委第四轮巡察16个被巡察党组织分管领导、联络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
周英民同志围绕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同时乡镇场党委要对嘎查村(分场)整改负总责,全面调度嘎查村(分场)整改工作,推动反馈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旗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针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强调集中整改期内,纪委监委将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跟进问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场纪委将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明改暗不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乡镇场党委同步设立巡察整改督查组,每月至少两次调度嘎查村(分场)整改进展情况,持续释放整改压力。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将由纪委常委带队,抽到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实地督导、约谈函询等方式开展督查评估,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办督查组负责人采用PPT讲解、流程图分析等方式,详细讲解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对整改责任、督查评估、整改公开三大环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辅导,并明确了整改工作时限、整改工作要求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召开相关会议,确保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非常及时,内容全面,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都很强,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明确了标准,为今后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化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撰稿:范新月
审核:王满花
签发:周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