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2月17日,旗委巡察办召开十三届旗委第三轮巡察整改培训会,旗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周英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旗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十三届旗委第三轮10个被巡察党组织分管领导、联络员,以及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旗委巡察办副主任王满花主持。

会议首先由旗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等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讲解,并结合整改典型案例,对整改不重视、明改暗不改、虚假整改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其次,旗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流程,采用PPT讲解、流程图分析等方式,对整改责任、督查评估、整改公开三大环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辅导,确保整改责任清晰、任务明确。

会议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真正把整改责任担起来,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巡察整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反馈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召开相关会议,确保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全面整改与立行立改相统一,对巡察反馈问题分类梳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把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改彻底、改到位。
会议强调,旗纪委监委将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责任,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实地督导、约谈函询、蹲点调研、抽查暗访等方式,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防止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以及边改边犯等问题。旗委组织部将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重要内容,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与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结合,促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