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发布日期 2023-11-07 15:42:28

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一、职能职责

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正科级单位,性质为社会群团。我会主要职责是: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社会作贡献。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工作;就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事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主性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6.承担科左中旗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指导和管理科左中旗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8.承办各级人民政府和残联交办的与残疾人有关的工作。

科左中旗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旗长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科左中旗残联在科左中旗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残工委主任由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旗长担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上三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科左中旗残工委的主要职责是: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直接领导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权力清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规定,我会“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并入科左中旗群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残疾人失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咨询、指导等日常服务;负责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工疗机构资格认定;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进行年度审核”。

三、责任清单

我会及工作人员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相关规定的,“由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督促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