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全面落实党员联系户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联系原则
(一)按照“居住相邻、关系相近、方便服务”的原则。实行自荐,由党员综合衡量居住地址、人际关系等因素,自主申报认领联系户。老、弱、病、残等丧失劳动能力党员可不联系其他农户,但必须要做好本户的相关工作。
(二)“层层推进全覆盖”原则。每名党员联系10户左右农牧民群众,联系户采取年老党员先申报、其他无职党员再申报、支部委员和书记最后认领,层层推进,村党组织在党员申报联系人意见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予以确定,实现村联系户全覆盖,形成“联系不漏户、党群心贴心”网格化联系良好局面,确保户户见党员。同时,每名党员配备一名村民代表。
三、联系人员
门达镇务本村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三、联系职责
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根据自身和联系户实际确定具体时间和方式进行联系,采用“三联系”、落实“五必到”、当好“十大员”。
“三联系”:上门走访联系、电话微信联系、集中座谈联系。
“五必到”:红白喜事必到、代办事项必到、重点工作必到 、 矛盾纠纷必到、 重大变故必到。
“十大员”:一是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以及镇、村重点工作安排,向联系户做好宣传,引导联系群众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典范;二是当好村情民意采集员。采取登门访谈,主动约谈,集体座谈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谈心,收集村情民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真心做到问计于民;三是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积极协助村“两委”抓好矛盾隐患排查,掌握社会动态,发现矛盾隐患及时介入调解,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为民排忧解难;四是当好服务群众的勤务员。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五是当好推动发展的引导员。配合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做好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主动帮助联系户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等工作;六是当好先锋模范表率员。率先做好乡村振兴、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整治等中心工作,带动联系户自觉参与;七是当好群众工作监督员。督促联系户执行好乡村振兴、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整治等镇村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八是当好文明新风传播员。破除陈规陋习,带头勤俭持家、树立良好家风,倡导文明新风,带动联系户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九是当好环境卫生守护员。负责督促检查联系户垃圾分类和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工作;十是当好应急管理宣传员。充分利用微信宣讲、走访入户方式宣传普及农村应急管理可能遇到的风险突发事件知识,增强群众应急处理、紧急避险等自救、互救能力。
三、考核和结果运用
党员每月自行填写《党员联系群众反服务清单》,并在18日党日活动中就联户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村党支部每月公示党员联系工作情况,每季度末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年底党员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四、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下列情形的记党员相应分数。
1.阻挠旗、镇、村重点工作和项目建设的;
2.煽动、组织、参与、支持集体上访、非法上访的;
3.未按要求完成镇村布置的工作任务的;
4.对不配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5.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被镇级及以上部门督查通报的;
6.联系户反映未落实“五必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