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包苏木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
防火戒严的通知
为加强我苏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和《科左中旗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2023第1号)文件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时间:从2023年4月1日起进入戒严期。
二、戒严区域:敖包苏木所辖行政区域
三、苏木人民政府已成立领导机构,组建了扑救火队伍,请各嘎查村立即组建领导小组成立村级扑救火队,开展火险隐患自查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各森林草原经营管理者、林权所有人、草原所有权人等防火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主动清除火险隐患,加强巡查防护,切实履行防火义务。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防火区域焚烧秸秆杂草、点火取暖、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以及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五、防火区域内必须从事生产、生活用火的单位和居民,要做好防护措施,消除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隐患。需在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野外用火。
六、各防火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对智障人士、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落实包保责任制,对所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要追究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七、各嘎查村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带班人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立即报告就苏木人民政府并拨打报警电话12119。嘎查村级有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九、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对于违反以上戒严令引发森林草原火警火灾的,严肃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凡玩忽职守酿成森林草原火灾或者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和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1.科左中旗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2023第【1】号
2.敖包苏木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及扑救火队伍名单
敖包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日
敖包苏木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白苏敦 苏木党委副书记、政府苏木达
副组长:包爱华 武装部长、副苏木达
苑宏明 苏木派出所所长
成 员:包 杨 政府副苏木达
呼斯楞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宝 音 综治办主任
王玉滨 林业站站长
唐斯日古楞 司法所所长
敖包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敖包苏木人民政府森林草原
扑救火队伍名单
队长:齐海军 消防办公室主任
队员:杨振丰 综合行政执法局成员
孙立军 综合行政执法局成员
李友生 动防站站长
吴长江 林业站站员
张 爽 动防站站员
梁建军 动防站站员
包建华 动防站站员
赵艳春 司法所成员
敖包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