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发布日期 2023-03-24 10:34:00

努合嘎查村村规民约

为了提高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培养良好的村风民俗,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新农村文明卫生建设,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特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第一条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热爱集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认真做到邻里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孝敬父母,礼貌待人,积极传递正能量,履行公民义务,遵守《村规民约》的规定。

第二条 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全村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做好守楼护院和积极同偷盗、抢劫、邪教、纵火等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到不吸毒、不贩毒、不种毒,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违者追究责任。

第三条 自觉做好用水、用电、用火等安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村两委。

第四条 增强安全意识,不定期排查交通、汛期、鱼塘、水库、地质灾害、危害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

第五条 严禁一切野外非生产性用火,违反规定的村民委员会将进行批评教育,用火引起森林火灾未构成犯罪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 因未成年人、痴呆人员、精神病者引发的火灾,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村委会并积极组织扑救。

第七条 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严禁非运营车拉人、载客,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如有违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第八条 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谁维修;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自觉维护(道路、垃圾坑、供电、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私自乱搭乱接水、电的,村民委员会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赔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经教育拒不改正者,将上报相关行政部门处理。不允许任何人在公路上晒粮食,更不允许任何人挖路边栽种的树木,不得损坏他人和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九条 实行“门前三包”制度,自觉保持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不乱倒垃圾,垃圾应分类处理,柴草堆放有序,坚持人畜分离,养成垃圾分类入池的习惯。坚持“绿色环保”,对病死禽畜要到指定的地点深埋。对秸秆进行腐熟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如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村民之间、邻里之间要和谐相处,户户争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

第十一条 村民建房要自觉遵守建房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乱修乱搭的,村两委将进行批评教育,并上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互相尊重。如有违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了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男女平等、弘扬婚育新风、不歧视女性,积极参加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活动。

第十四条 自觉加强家禽家畜防疫管理,配合村及街道的防疫工作,做到犬只必须拴养、禽畜必须圈养,如犬只对他人造成伤害,养犬户应积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要做到合理诉求,需要咨询政策、需要反映问题、需要困难帮助的,请先告知村组干部,村上能解决的就解决,村上不能解决的应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解决,不要违法上访。

第十六条自觉遵守国家的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习,讲科学、破迷信、树新风,不允许任何为丧葬、扫墓在山上乱砍乱伐树木的行为方式,提倡文明祭祖(用鲜花祭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香烛纸钱,防治森林火灾。如引起森林火灾要承担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大力倡导“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提倡餐桌上使用公筷,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婚事新办、文明节俭办丧事、其他事不办。推行嘎查村议事协商制度,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决议村级事务,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 注重廉洁自律,厚植廉洁文化根基,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筑牢清正廉洁的铜墙铁壁,促使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廉洁文化的浸润,激发和催生群众致富奔康的内生动力,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色、推进乡村振兴纪律保障。

第十九条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民约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未尽事宜,由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后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