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 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 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特制定本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 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 建设的情况;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 情况;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 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