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议。
3、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干部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这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重要事项或其他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部成员到会访客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研究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有书面形式在会上传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
6、作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应超过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记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书记审定后印发。
8、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定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监督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
五、会议应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作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已公开的内容,参会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谢家窑村党支部
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