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科左中旗2023年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提升改造项目修定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旗畜牧工作站:
根据通辽市农牧局、财政局印发的《通辽市2023年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通农牧发〔2024〕6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修定了《科左中旗2023年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左农牧发〔2024〕4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科左中旗农牧局 科左中旗财政局
2024年4月25日
科左中旗2023年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提升改造项目修定方案
根据通辽市农牧局、财政局印发的《通辽市2023年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通农牧发〔2024〕6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修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改造肉牛规模养殖场户6—12个、肉羊规模养殖场户2个,推进肉牛、肉羊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促进全旗肉牛肉羊养殖业提质增效、绿色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旗。
三、补贴对象
支持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2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优先支持与市内屠宰企业签订购销协议的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保障屠宰加工企业牛源、羊源供应。
四、补贴内容、方式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贴资金用于提升养殖圈舍、饲草料收贮加工、精准饲喂、环境控制、智慧养殖和粪污处理等环节设施化水平,推广集约养殖集成技术模式,推广与养殖模式相配套的成套技术装备。
(二)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肉牛养殖场户提升改造,对达到出栏100头(含)的每个补贴10万元,出栏每增加100头可以再补贴5万元,每个场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肉羊养殖场户提升改造,每个场户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鼓励引导实施主体加大自筹资金比例参与项目建设,提高设施设备标准。
五、项目实施程序
采取“通知到场到户、场户申报实施、旗乡评审验收、公示兑现补贴”的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通知到场到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旗农牧局通过有关媒体公开公布补贴政策,苏木乡镇场及时组织嘎查利用公告公示栏、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将项目补贴政策通知到养殖场户,确保广大农牧民知情权。
(二)场户申报实施。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作为项目落实第一责任单位,本着自愿原则自行完成提升改造内容,并向所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申报提升改造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评审表》,明确养殖规模、现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内容、投资规模等基本情况,对项目实施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合法性负责。
(三)旗乡评审验收。苏木乡镇场对申报提升改造项目的养殖场户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评审表》汇总后,报送给旗畜牧工作站。旗农牧局组织旗畜牧工作站、苏木乡镇场成立项目评审验收小组,对申报项目养殖场户进行实地评审验收,及时将评审验收结果提交旗农牧局党组讨论审议,严格选取项目补贴养殖场户。
(四)公示兑现补贴。在旗农牧局党组讨论审议确定项目补贴养殖场户后,通过有关媒体公开公示,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项目资金审批流程,旗农牧局向旗政府申请审批项目资金。旗县财政局负责兑现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兑现和项目验收结果,报送市农牧局、财政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农牧局、旗畜牧工作站和苏木乡镇场作为项目落实直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工作领导,严格选取项目实施主体,明确专人负责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旗乡两级联合审核验收制度。项目实施主体要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且不得位于禁养区内。
(二)政策公开透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旗农牧局通过有关媒体公开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实施主体、补贴额度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强化项目管理。旗畜牧工作站和苏木乡镇场要对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相关资料严格把关。旗畜牧工作站建立项目实施资料档案,及时向旗农牧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四)做好绩效评价。旗农牧局、财政局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项目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评价内容,全面评估、考核项目执行落实成效,及时向市农牧局、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