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
的通知
各嘎查村党支部、村委会,林场、中心校、机关党支部,乡党委各中心、办公室,乡直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左中旗落实<通辽市2024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高质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王国华 乡党委书记
胡双喜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齐贺希格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阿古达木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包国盛 乡人大主席
孙玉红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乌彬彬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佟通拉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乡长
崔 君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吴 康 政府副乡长
张洪伟 政府副乡长
李 青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呼斯冷 乡派出所所长
刘 敏 乡中心校长
各嘎查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阿古达木担任,具体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中共胜利乡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