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厅关于做好2024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38号)精神、《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发(2024)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脱贫户、监测户稳岗就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市关于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力推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推进。
二、补贴对象
符合稳岗就业补助政策相关条件、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户、监测对象。
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岗就业指全年旗内累计务工满 2个月或旗外累计务工满 3个月。
三、补贴类型
(一)稳岗就业补贴
1、稳岗劳务补贴。自治区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放稳岗劳务补贴,每人补贴2000元;自治区内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放稳岗劳务补贴,每人补贴1000元。
2、就地就近务工补贴。旗内灵活就业累计务工满2个月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按流程审核通过后,每人发放就地就近务工补贴500元。
(二)一次性交通补助
自治区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给予每人每年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四、补贴资金来源
稳岗劳务补贴、就地就近务工补贴、一次性交通补助由衔接资金、京蒙帮扶资金中列支。
五、补贴资金发放要求
(一)时间要求。
统计稳岗就业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截止
(二)资金发放流程。
1、个人提出申请;
2、嘎查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苏木乡镇场;
3、苏木乡镇场审核并乡镇级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旗乡村振兴局;
4、旗乡村振兴局审定并旗级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财政系统将补助资金核拨到申请对象账户。
(三)申请补贴资金所需资料
1、稳岗劳务补贴:①《科左中旗2024年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岗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②就业证明材料: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或电子票据截图均可)或者社保参保缴费凭证。
2、就地就近务工补贴:①本人填写《科左中旗2024年脱贫户、监测对象灵活就业登记表》,雇佣企业或雇佣人签字确认;②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或电子票据截图均可)。
3、一次性交通补助:6个月以上区外就业务工人员提供上述满足“稳岗劳务补贴”所需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宣传。各苏木乡镇场强化组织领导,将该工作作为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务工、提高收入的的重要举措,通过微信公众号、面对面、微信、电话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度,确保应发尽发。
(二)做好审核认定。脱贫户、监测对象提出申请后,嘎查村级做好审核认定工作,核实相关就业人员信息和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并报送至苏木乡镇场相关科室办,乡镇组织工作人员主要审核有关资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嘎查村两委,审核无误后上报至旗乡村振兴局。
(三)加强发放管理。补贴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各苏木乡镇场干部、第一书记、嘎查村书记切实负责排查审核认定责任,补贴申请者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任何形式套取补贴行为,如发现套取行为追缴相关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置。
附件:
1、科左中旗2024年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岗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科左中旗2024年脱贫户、监测对象灵活就业登记表
3、科左中旗2024年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岗就业补贴统计表
稳岗就业补贴附件1--3(2)(1).xlsx
旗农牧局(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