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伯吐镇】禁种铲毒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4-08-03 11:25:43

广大农牧民朋友们: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近年来,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特别是新型毒品的泛滥,给民众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吸毒对人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引发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并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罂粟(别名大烟)——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长期食用幼苗或果实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群众常说的“鸦片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所以,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

   大麻,它和罂粟、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大量或长期使用,会造成神经障碍,记忆和行为造成损害,影响免疫系统,吸食大麻可引起气管炎、咽炎、气喘发作、喉头水肿等疾病,影响运动协调。

 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镇人民政府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从我做起,从我的家庭做起,不非法种植、买卖或食用毒品原植物,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和爱心使者。

   二、努力构筑禁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增强禁毒法律意识,提高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构筑拒毒防毒的牢固防线。关爱自己的家人,积极劝告、提醒自己周围的人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用爱心使身边的家人、朋友远离毒品的危害。

   三、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打击处理涉毒案件。

   四、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拘留,并处三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非法种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在查获之前自行铲除的,可免于处罚。

   五、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远离毒品、抵御毒品诱惑,坚决不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重点提示:罂粟、大麻种植一株也违法。

   举报电话:3821010    3823110

                                                               舍伯吐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