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门达镇安乐村2024年10月份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4-10-23 11:10:4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抓好我旗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本着简易实用,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体系,具体如下。

一、建立4张责任清单

明确流动党员的责任和要求,主要从外出前、外出后和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时细化了流动党员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让流动党员不迷茫。明确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清单,分别从流动党员的流入地和流出地基层党组织两方面,细化了排查、联系、管理和服务各项要求,确保流动党员去向明、状况清、信息准。明确流动党员党组织管理责任清单,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单位),实现更加有效的管理。明确旗委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责任清单,以旗委组织部和社会工作部为主,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和指导。

二、建立“四联二访”沟通联系机制

流出、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对接联系,建立基层党组织与流动党员“1对1”定期联系机制,为每名流动党员确定1名联系责任人,及时掌握流动党员思想动态,定期向支委会汇报流动党员情况。建立“季度定期联系、地点变更联系、政治生日联系、逢年过节联系,支部上门家访、遇困遇难探访”的“四联二访”制度,深入了解流动党员情况,用心用情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同时,通过举办活动、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流动党员结合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为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建言献策,引导流动党员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法治宣传、基层治理等志愿服务,增强流动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建立“线上+线下”双重组织生活和教育培训机制

创新学习方式,“线上”依托通辽党建公众号、学习强国、外出党员联系群等党建宣传媒体,搭建“云端”学习平台,定期为党员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创新理论,分享党建知识相关链接视频,增强流动党员党性观念;“线下”采取“送学上门”形式,为流动党员提供理论知识、惠民政策、就业指南、健康手册等学习资料,定期联系流入地党组织并委托其组织流动党员参加线下集体学习,确保学习教育覆盖到每一位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在思想上受教育、认识上有提高。在学习活动中充分发挥流动党员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推出去和引进来,搭建平台,推介家乡特色,引进先进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流入地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组织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为流入党员发挥作用提供活动场所、学习资料、教育设施等有效载体。对流动频繁的流动党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组织生活。

四、探索建立“双服务双认领”机制

双服务: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重服务流动党员,积极协调医疗卫生、人社、司法、工会、妇联等部门单位,定期为流动党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为流动党员融入社会、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便利条件。双认领: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定期发布流动党员志愿服务事项清单,流动党员可结合实际双重认领服务事项,在服务群众中厚植为民情怀。

五、建立流动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将流动党员积分划分为基础积分、活动积分、反向扣分三部分,由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根据流动党员情况共同赋分。流动党员外出前报告、流入地报到、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将给予基础积分;参与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按现实表现给予活动积分;对于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有失信行为且尚未解除的,将视情况给予反向扣分。每年年底公布流动党员积分总榜,对于排名靠前的流动党员张榜公布,优先列为各级评优评先推荐对象;对于排名靠后的流动党员由党组织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安排专人结对联系帮带,促进提升。同时,将流动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完善流动党员评价机制

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前,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沟通确定流动党员积分情况,根据积分情况和全体党员的评议,确定流动党员评议结果,并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公布后,对于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并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对于评为“合格”的流动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于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于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做出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