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端正党风,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等责任制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抓好责任制工作的计划制定和任务分解。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主要领导责任。
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全体党员加强自律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四、不准以各种名义工费娱乐。
五、领导班子成员在业务工作中,应自觉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本制度。不得向当事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各种报酬或好处。
六、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更要带头执行和落实,并且在日常工作中时刻进行对照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