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促振兴 · 待遇落实】43种门诊慢病待遇(八)——类风湿性(风风湿)关节炎

发布日期 2024-12-19 15:16:04

申请门诊慢病待遇时所需材料:

确诊的完整住院病历。

申报材料限定医疗机构

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科左中旗县域内可前往旗人民医院、旗蒙医医院、旗中医医院、舍伯吐镇中心卫生院。)

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200元,职工支付比例为合规费用的75%,住院共用2000元/年。居民支付比合规费用的70%,住院共用1500元/年。

待遇享受期

长期

定点医药机构

所有具备条件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