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14 21:01:58

希政发〔2024〕54号

关于开展2024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嘎查村、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及政府机关站所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血液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临床患者秋冬季用血紧张问题,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在希伯花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公民无偿献血活动,现就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落实

自治区要求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健康内蒙古建设、卫生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考核体系,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工作推进。各嘎查村、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嘎查村、各部门要把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有机结合,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重点动员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医务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安干警等带头参加无偿献血,积极引导群众发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互爱精神,不断壮大无偿献血队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真抓实干,务求工作效果

各嘎查村、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精心组织本村、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按照附件内规定人数),把无偿献血工作等同于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工作来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四、献血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18日9:00-16:00(中午不休息)

地点:希伯花中心卫生院院内献血车

五、献血须知

(一)献血温馨提示

1.献血年龄: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献血者体重:女性≥45 公斤,男性≥50 公斤。

3.献血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献血禁忌(参照健康征询表)。无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

4.献血注意事项:一是献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应清淡,不要吃油腻类食物,不要饮酒、不要吃药;二是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不要空腹、穿宽松袖口衣服;三是献血后穿刺点上的创可贴至少保留4个小时,针眼处三天之内不要沾水;四是献血后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防止高空作业和不要过度疲劳。

(二)献血惠民政策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医疗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按照下列规定供血:一是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无限量免费用血。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二是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三是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根据临床需要,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通辽市血站报销咨询热线:18648508878)

2.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优先用血。

3.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表彰的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三免政策”,可以凭相关证件在自治区内免费游览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挂号费)。

附件:1.各嘎查村、镇机关站所、院校无偿献血任务分解表

2. 无偿献血志愿者名单

希伯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