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思想“法”条,拒绝酒驾醉驾

发布日期 2025-02-13 17:13:18

近年来,社会上因违规饮酒导致车毁人亡、锒铛入狱的反面教材历历在目。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危险驾驶案件数量逐年递增。

为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旗人社局于2月12日召开人社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专题学习会议。

会上集中观看了《严明纪律 远离酒驾》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由刘立明领学《科左中旗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香梅同志作最后总结发言。

会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形成“头雁效应”。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要求相距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在党纪国法面前,所有侥幸心理都是掩耳盗铃,任何“特权”也没有容身之处。广大党员干部应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千万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规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决做到《十个不能喝》:

第1个杜绝公务宴请喝酒;

第2个杜绝公款私请喝酒;

第3个杜绝下基层调研、开会喝酒;

第4个杜绝酒后驾车;

第5个杜绝招商引资喝高档酒;

第6个杜绝工作日中午喝酒;

第7个杜绝向企业和分管单位摊派喝酒;

第8个杜绝值班、代班期间饮酒;

第9个杜绝在培训期间、办公场所饮酒;

第10个杜绝放量豪饮。

下一步,旗人社局将通过抓好经常性纪法教育,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讲清纪法规定、醉驾标准、行为后果,认真剖析典型案例、犯罪动机、原因症结,用贪杯之害、贪杯之苦、贪杯之痛、贪杯之悔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分认清酒驾醉驾对个人生命、对家庭幸福造成的严重冲击;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时刻拧紧思想“发条”和责任“链条”,筑牢思想防线、养成行为自觉、杜绝酒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