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3-20 20:00:53

村级“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1、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民委员会主任代表村民委员会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汇报的工作要及时进行研究,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2、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村两委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根据苏木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村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部署本村工作;研究确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研究决定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并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4、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前,村党支部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要相互通气,商定会议内容。如党支部书记认为有必要,可先召开支委会议,出席两委联席会议的干部必须超过两委干部的半数,会议方可举行。

5、需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经两委会研究同意会,由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两委联席会议的决定应由超过两委干部数的半数通过。决定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并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落实,执行过程中需改变原决定的,应重新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两委联席会议要有专门会议记录簿,指定专人记录并妥善保管。

花胡硕苏木南乌恩查干党支部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