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4月1日起全面实施“依码支付”管理

发布日期 2025-04-09 16:56:26

自2025年4月1日起,通辽市定点零售药店全面实施“依码支付”管理。

“依码支付”管理的全面落地,是医疗保障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新技术手段和大数据赋能,有效破解倒卖“回流药”、假药等欺诈骗保难题,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这一举措不仅为医保基金安全筑牢了防线,确保每一分医保基金都用在刀刃上,也提升了药品流通与使用环节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让市民用药更加安心、放心。

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其涵盖了药品耗材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诸多信息。通过药品追溯码,监管部门可以对药品从生产、流通、使用再直到医保结算的全流程进行精准追溯和实时监控,真正实现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医保支付将严格执行“依码结算”“无码不付”的规定,若定点零售药店未扫码销售药品,医保基金将不予结算,并按医保协议及相关规定从重处理。推行“无码不付”主要针对医保部门与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结算环节,是对定点医药机构“应采未采”的费用予以拒付,不会对患者正常的就医购药流程产生影响,参保人依然可以按原有方式享受医保待遇结算报销。

下一步,通辽市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对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和应用工作部署,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自5月1日起,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自6月1日起,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自7月1日起,实现“无码不付,依码结算”。销售药品时需全流程记录药品购进、使用、库存等信息,未按要求落实的定点医药机构将停止医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