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定于2025年4月25日起,全面停止使用异地互联网开具处方销售医保药品,现就相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为什么要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近期国家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用纸质处方的形式,虚假开方、超量开药,严重威胁医保基金安全。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守护好参保人的救命钱,国家、自治区医保部门相继制定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规定,要求定点医院在开具外配处方时,需使用电子处方且要在国家医保电子处方平台中心上传,实现医保部门对外配处方的全流程监管,让有限的医保基金实实在在用在真正需要开药的患者身上。另外,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工作,可以为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提供保障,提高参保人员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对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要求有哪些?
2024年10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要求,自治区、通辽市医保局、卫健委均转发了上级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我市定于2025年4月25日起,将全面停止使用异地互联网开具处方销售医保药品,广大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需凭本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纸质处方或电子处方购药,也可以凭本地定点互联网医院或本市承担线上开方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处方购药。
三、取消异地互联网处方后参保人员购药开具处方的渠道有哪些?
2025年4月25日,全市全面取消异地互联网处方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四种渠道开方购药:
一是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通过本地互联网医院开具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购药;
二是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通过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具电子处方购药;
三是参保人员先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师通过国家医保电子处方平台中心开具电子处方,参保人再凭国家医保电子处方平台中心流转的电子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四是参保人员先到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
开具纸质处方,持纸质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纸质处方需连续编号、有唯一标识,并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