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 2025-07-02 16:16:31

科左中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科左中旗统计局

科左中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根据科左中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个体经营户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旗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63个,比2018年末增加400个,增长19.39%;产业活动单位2867个,其中第二产业330个,第三产业2537个;个体经营户9575个,其中第二产业132个,第三产业9443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比重(%)
一、法人单位2463100
企业法人117847.83
机关、事业法人29712.06
社会团体180.73
其他法人97039.38
二、产业活动单位2867100
第二产业33011.51
第三产业253788.49
三、个体经营户9575100
第二产业1321.38
第三产业944398.6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677个,占27.49%;批发和零售业469个,占19.04%;农、林、牧、渔业341个,占13.84%。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327个,占45.1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543个,占26.5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56个,占11.03%。(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比重(%)数量(个)比重(%)
合 计24631009575100
农、林、牧、渔业*34113.8430.03
采矿业20.0800
制造业1415.7210.0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13.6900
建筑业823.331311.37
批发和零售业46919.04432745.1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2.23254326.56
住宿和餐饮业170.699319.7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0.8150.05
金融业30.12--
房地产业642.6080.0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16.94500.5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32.1570.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40.57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40.97105611.03
教育14521.331311.37
卫生和社会工作548.162953.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01.62870.9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7731.93--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5944人,比2018年末减少1525人,下降5.55%,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80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014人,减少2111人,下降41.1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2930人,增加586人,增长2.5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587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174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283人,占31.93%;教育业5534人,占21.33%;卫生和社会工作2117人,占8.1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727人,占54.9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600人,占16.3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762人,占11.10%。(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其中:女性
合 计2594410802158777174
农、林、牧、渔业*141618783
采矿业12300
制造业16603734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4014300
建筑业6021103980
批发和零售业15976608727445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541162600535
住宿和餐饮业307155154899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83055
金融业39319500
房地产业3531932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9231972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091627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1954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79841762923
教育55343706132124
卫生和社会工作211712803727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991552172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28328770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61684.06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795981.41 万元,增长27.7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31736.68 万元,增加301760.43 万元,增长21.1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29947.38 万元,增加494220.98 万元,增长34.42%。

202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528593.32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61943.14 万元,增长4.2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29092.92 万元,增加212448.75 万元,增长26.0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99500.40 万元,减少150505.61 万元,下降23.15%。

2023年,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892976.27万元,比2018年增加324297.69 万元,增长57.03%。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75027.38万元,增加52806.38 万元,增长16.39%;第三产业营业收入517948.89 万元,增加271491.31 万元,增长110.16%(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万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万元)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万元)
合 计3661684.061528593.32896284.97
农、林、牧、渔业*52911.7419358.5215665.01
采矿业735.041481.221268.02
制造业251026.64144310.47159175.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54179.30874599.43198230.08
建筑业25795.708701.8016354.00
批发和零售业216456.90152067.70413627.8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8945.4418717.4555582.65
住宿和餐饮业2774.701062.401744.1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01.29384.90305.32
房地产业219432.9798033.2115496.2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9457.98100921.2110315.3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725.391712.031936.2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930.64570.6697.4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526.156811.582030.08
教育113077.984212.26849.58
卫生和社会工作46374.8019772.8010.5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058.1035.78288.5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80773.3075839.90NA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包含金融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