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包苏木张家希伯2025年乡村振兴公益岗 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5-12-04 09:49:21

附件4

敖包苏木张家希伯嘎查2025年乡村振兴公益岗

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乡村振兴保洁员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乡村保洁员队伍力量,推动全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益岗服务职责划分

陈海棠:负责第一街及南北主路卫生;

刘金花:负责第二街及南北主路卫生;

韩东升:负责第三街及南北主路卫生;

闵银顺:负责第四街及南北主路卫生。

  徐  福:负责第五街及南北主路卫生。

二、工作制度

为了彻底改变嘎查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确保村内的卫生环境优美,做到辖区内卫生按时清扫、清运、保洁,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经两委班子、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开会研究制定如下职责和制度:

(一)乡村保洁员实行动态管理。由村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査检查负责管辖卫生区域的卫生状况优劣。

(二)在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年度内能一直保持清洁,环境优美,嘎查村委员会可以把工作认真负责的保洁员优先作为下年度合同续订者。

(三)严格履行所承担的责任区卫生,植树槽中的杂草需要清理,清理时需要除草剂由村集体提供,确保卫生环境良好。

(四)按照嘎查委员会要求规定,将所负责的卫生区域清扫干净,宣传、督促所管辖区内村民将垃圾袋放入垃圾台,不得乱扔。做到村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同时要保持垃圾台干浄、做到外体干净,建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污物。

(五)监督嘎查村村民严禁在管辖区内公路沿线随便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如有倾倒现象,监督由倾倒方自费清运。

(六)要自觉引导村民规范垃圾存放,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做到及时制止和清理。

(七)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做到安全第一。在工作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要求或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意外,一切后果自行负担。

(八)乡村保洁员根据嘎查村干部所规定的范围进行保洁,保洁员必须服从嘎查村分管卫生负责人管理,嘎查村经常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嘎查村对保洁员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保洁员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保洁员应积极采纳嘎查村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凡对本职工作责任性不强,垃圾收集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经批评、教育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在合同期内可作辞退处理。

(九)若乡镇政府有用工需求,需统筹安排、集中工作时,保洁员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

(十)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三、考核办法

加强乡村保洁员考核。苏木乡镇场和嘎查村按照考核要求对乡村保洁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与劳务报酬挂钩。

(一)各苏木乡镇场负责制定乡村保洁员岗位日常管理办法并对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嘎查村负责制定具体绩效管理办法,明确工作制度和奖惩措施,对岗位人员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和年度评价,苏木乡镇场乡村振兴办等相关站所办组建联合考核组,对辖区乡村保洁员进行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全年考核。

(三)在保洁工作中发生违纪违法者予以解聘。

(四)一个季度内未经请假,管护区未清理天数累计7天(包括7天)以上的予以解聘。

(五)连续2次(包括2次)以上未参加培训活动的按不称职处理。

(六)如出现一个季度考核不称职,对该保洁员进行解聘。

(七)私自找他人代替管护保洁工作,季度内累计3次以上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