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左中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1-17 09:13:25

科左中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538号)以及《关于做好通辽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提醒函》(通教基函〔202559号)等文件要求,保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全旗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政府统筹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由政府统筹安排,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三)坚持免试就近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所划片区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入学问题。

(四)坚持公平公开原则。落实教育部十项禁令要求,深化阳光招生工作,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及时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及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相对稳定原则。保持在一定时期内学区划分的稳定性。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建设规划、人口发展走向和二孩政策等因素适度调整学区划分范围。

三、招生对象、学位类型及入学材料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9831日以前出生,含831日)的适龄儿童。其中包括:一是具有学校招生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二是非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因其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永久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三是非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因其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经商、务工等随迁人员子女。

2.初中:招收2025年小学毕业生。具体包括:一是具有科左中旗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是非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因其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永久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三是非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因其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经商、务工等随迁人员子女。

(二)学位类型与入学材料

按照招生片区内户籍和非招生片区内户籍,将学位划分为三个类型。

A类:有户有房(含有户祖房、有户租房)。幼升小A类为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监护人)是招生片区内户籍的。小升初A类为我旗在籍在校且到划定的招生片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或我旗户籍旗外小学毕业返乡到户籍地初中就读的学生。入学材料:幼升小报名时需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户主)的二代户口簿及房产证明;小升初报名时需提交小学毕业证(学籍证明)以及户口簿以及房产证明。

B类:外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为非招生片区内户籍,在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房产证权属人属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二是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拆迁回迁协议(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产权比例50%及以上)、廉租房安居房实际居住证明等,商住两用用房证明可作为有房证明,纯商业用房证明不算有房证明。房地产遗留项目没有正规购房合同、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20248月至20258月之间的水、电、暖气缴费正规发票各1张。房地产遗留项目未交工、未入住不算招生片区内住房。

C类:外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为非招生片区户籍,其父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经商的,且招生片区内无房产的。符合进城务工经商子女入学条件的,截至202581日前租房并实际居住半年及以上,且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务工满3个月的。临时务工等短期务工的不作为子女入学参考条件。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二是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截至202581日前在招生片区内连续满3个月的经商或务工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提供营业执照);三是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证明(居住证和居住证明两项只提供其中一项即可),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需辖区派出所签字盖章。

在审核过程中确定学位类型时,如遇户籍分离不明、抚养权不清等特殊情况时,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用以佐证。

四、招生区域划分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区域划分

为科学使用教育资源,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从2025年开始,逐年对保康镇、宝龙山镇、舍伯吐镇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进行调整,使三大镇小学招生区域划分更加科学合理。全旗各义务教育招生区域划分详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班级数与学生数详见附件2。各校要严格按照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有条件的学校可实施小班化教学。

五、招生细则

全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网上报名、分类录取、全程公开的阳光招生工作方式。通过线上报名、线上审核、入户核查、分流调剂、摇号派位等程序,扎实、稳妥、有序开展阳光招生工作。

(一)招生准备

1.制定方案。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招生计划,规定统一网上报名、审核、录取时间,在科左中旗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公布招生方案。各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确定分管领导、资料审核、复核、电脑录入等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2.招生宣传。方案出台后,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要求所有幼儿园、小学告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报名网址、所需入学材料等信息。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家长网上报名咨询等。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要通过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进行报名,支持电脑和手机登录。家长完善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选择所属的招生片区学校和学位类型,并上传报名材料。在网报时,如家长有实际需求,可到报名学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网报。

2.材料审核。按照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审核工作分三步有序推进。首先,线上审核环节,由各学校对平台上所填报户籍、房产、实际住址、外来务工经商等关键信息进行初审;其次,三大镇学校在平台上打印ABC类入学材料、学生花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到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进行复核。最后,进入入户核查环节,由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等部门以及招生学校、户籍地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针对C类生源开展入户核查工作。经核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则依据审核结果,要求家长回户籍地报名。

(三)录取办法

1.分类录取。对于审核通过,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分批次依次招录,即:先录取A类生,再录取B类生,最后录取C类生。在录取过程中,当某所学校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启动摇号方式入学,将超出计划的学生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小学报名(先摇C类生,如仍超出计划,再摇B类生,以此类推)。

2.民办学校和体育学校录取。全旗民办小学一年级与旗体育学校七年级阳光招生工作,网上报名时间与其他学校同步进行,采取线上报名、网上公示直接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学生学位类型全部认定为A类。

3.调剂录取。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或其他未能正常入学的学生(ABC三种学位类型),如果报名学校超出招生计划,由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4.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录取。村级小学、教学点的招生报名工作,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实施,分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和录取。

六、均衡分班

启用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进行均衡分班,通过均衡师资搭配、新生随机分班、班主任现场抽签等环节,最终确定分班结果。

(一)提前配备师资,确定班主任。各校要依据教师的年龄、教龄、学科、职称、学历和教学成绩等,均衡搭配师资,报教体局审核批准。先确定班主任,并及时公布,公布后不允许再调整。

(二)现场随机分班,确定班科任。各校提前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人员,分班时在各界代表现场监督下,通过平台随机进行分班,打印分班结果(一式三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保持合适的男女生比例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初中一年级新生分班时可将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作为参考因素之一,做到各班级学生人数、性别比例、学习水平等保持相对均衡。有住宿生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可分走读班和住宿班,两类班级分别按要求编班。其中,同时入学的双胞胎,征询家长意愿,如果要求分到同一班级,可在随机派位时进行操作。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进行招生。

分班结束后,班主任随机抽取班级号,确定所教班级。分班结果由班主任和现场监督各界人士签字确认,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学校留存一份,一份进行公示,另一份报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分班之后,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改变分班结果,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更换。

(三)其他要求。分班之前,各初中依据辖区小学毕业生花名册(电子学籍花名册)、小学依据辖区常住人口六周岁适龄儿童花名册对未报到学生进行摸底排查,详细掌握未报到学生情况。在均衡分班时,利用分班系统对已报到学生进行一次分班,再对未报到学生进行一次分班(利用单机版系统或抓阄),分班结束后,将两次分班结果进行公示。各校要做好未报到学生分班的解释工作。在分班之后,仍有符合条件延迟报名的,在网报结束后,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继续采取邀请各界代表参加的电脑派位等方式进行分班。在分班过程中,若已经达到标准班额的班级,随机派位到未达到标准班额的班级。分班过程要留有影像资料。

七、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全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报名录取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815日—16日;

线上审核及实地核查时间:817日—25日;

调剂报名及摇号录取时间:826日—27日;

均衡分班时间:82829日。

线上审核结果请关注通辽教育云招生服务平台,入户核查、摇号调剂、均衡分班等公告请关注科左中旗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平台。

八、其他规定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2019831日以前出生,含831日出生),适龄儿童由于客观原因要求延迟入学的,家长需办理缓学。

(二)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采取随班就读、特校就读以及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完善扶贫助学制度,保障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同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为非招生片区初中直接或变相提供学生成绩排名、学生或家长信息。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四)整治小饭桌。各校在招生入学工作中,要对入学新生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签订责任状,严禁招收以进城务工为名,实际在小饭桌夜间住宿的学生。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入学的或家长以进城务工经商为名安排子女在小饭桌夜间住宿的,一经查实,责令其返回原招生片区就读。同时,统筹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规范小饭桌管理,取缔夜间住宿小饭桌

(五)户籍、房产要求时间。户籍迁移、房产证等入学相关材料办结及住房实际入住时间以202581日前为准。

(六)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为确保入学计划落到实处,划拨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学籍挂钩。中小学录入新生学籍时和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对接,凡未在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的中小学新生,不予办理学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禁止违规办理转学,对符合转学条件规定的学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七)幼随长学。若同一家庭中有适龄儿童、少年在科左中旗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弟妹申请入学时,可申请幼随长学。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规定的线上报名前,向旗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办公地点教体局409室),并提供全家户口簿、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出生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入学的子女统筹安排至其兄姐所在学校就读。

(八)优抚照顾对象及申报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驻通辽市武警、军分区、科左中旗人武部官兵子女,家属实际居住主城区、现役或退出现役1年内的部队官兵子女入学,需要部队出具证明文件,提供军官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辽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党办字〔20144 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公办〔201951号)精神,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消〔202522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要科左中旗消防大队出具证明文件,提供工作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按照《通辽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通党字〔201828号)等有关精神,科左中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为科左中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入学,及其他需要研究决定享受优抚政策的,符合条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证件。

以上优抚照顾对象可选择相对就近、学有余位、方便就读的学校入学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在线上报名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科左中旗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例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第一批次由相应学校招录。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教育副旗长为组长,教育、宣传、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与各苏木乡镇场(街道)为成员单位的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体局,具体统筹安排全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苏木乡镇场(街道)要高度重视阳光招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要对照职责分工,落实落细工作要求,确保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教体局: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内容;强化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查处中小学校违规招生行为;继续实施均衡分班政策。

纪委监委:做好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宣传部:统筹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

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招生过程中的网络舆情监管。

公安局:负责执行户籍管理规定,打击因入学违反户籍管理规定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教育部门对外户租房人员随迁子女居住情况进行核查;维护招生期间的社会稳定。

住建局、投资促进局、市场局、卫健委、文旅局、农牧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管理管辖领域相关企业、店所等场所,不得出具虚假务工手续。

苏木乡镇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保证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除身体原因外)全部入学;做好辖区内进行务工随迁人员的登记工作。

各中小学校:落实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做好辖区内生源预测摸底工作,继续执行均衡分班相关政策,不得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家长,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罚,责令学生回户籍地学校就读;对违反招生纪律、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的招生学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及个人违规开具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依规追究问责。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科左中旗政府网站、科左中旗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公布《科左中旗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内容,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家长报名咨询等。各部门、中小学(幼儿园)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均衡分班的政策,使之家喻户晓,得到社会和家长的广泛支持。

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科左中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统筹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