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工业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导班子常态化走访企业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25-12-18 11:42: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掌握企业动态,严格履行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服务企业、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核心,通过常态化走访,将监管与服务深度融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筑牢园区安全生产防线,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动各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深入一线。

2、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聚焦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和安全风险点,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3、服务为本,监管嵌入。在走访中倾听诉求、宣讲政策、提供服务,同时嵌入安全生产检查与指导。

4、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对走访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形成“走访-发现-交办-解决-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

第二章 走访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走访内容

领导班子成员走访应围绕但不限于以下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投入、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

2、生产经营与困难诉求。了解企业生产运营、市场订单、技术创新、发展规划等情况,听取企业在融资、用工、物流、审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诉求。

3、政策法规宣贯与落实。向企业精准传达国家、自治区、市及旗最新的产业、环保、安全、人才、惠企等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4、营商环境意见征求。征求企业对园区管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行政审批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党建与发展融合。了解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推动党建与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深度融合。

第五条 走访形式

1、定期走访。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对分管领域或责任区域内的重点企业走访1次,全年实现全覆盖。对高风险、曾发生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应提高走访频次。

2、专题走访。针对特定主题(如专项整治、季节性安全、新政策落地等)组织专项走访。

3、联合走访。根据需要,联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走访,提供“组团式”服务与诊断。

4、“四不两直”检查。不定期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进行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了解真实情况。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六条 走访前准备

1、制定计划。统筹制定月度或季度走访计划,明确走访领导、企业、时间和重点内容。

2、熟悉情况。走访领导应提前了解被访企业的基本情况、行业特点、历史隐患、风险点等,做到心中有数。

第七条 走访中规范

1、现场检查。深入生产车间、仓库、危化品储存区、实验室等一线场所,实地查看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员工操作等。

2、座谈交流。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汇报,询问情况,收集问题。

3、记录详实。准确记录发现的问题、企业的诉求及现场处理意见。

第八条 走访后处理

1、问题分类与交办。对走访收集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属于企业自身职责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或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需要园区层面协调解决的,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行内部交办。涉及上级部门或重大复杂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提请上级或专题会议研究。

2、跟踪督办。对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诉求得到回应。

3、结果反馈。将问题处理结果及时向走访领导和被访企业双向反馈,形成闭环。

4、归档分析。走访记录、问题台账、处理结果等资料应及时归档。定期对走访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为园区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九条 责任落实

领导班子成员对本人走访企业的效果和问题解决的跟踪负主要责任。园区安全股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相关问题的汇总与督办,办公室负责其他综合性问题的协调与督办。

第十条 纪律要求

走访人员应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走访流于形式、问题隐瞒不报、交办事项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处理。

第十一条 考核应用

将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走访企业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