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胡硕苏木嘎查“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新一届嘎查党组织和第十届嘎查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8〕7号)、《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辽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党办字〔2018〕11号)、《科左中旗委员会办公室、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科左中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左办发[2018]35号)和《花吐古拉镇党委印发<花吐古拉镇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党发[2018]3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优好班子、配强好队伍、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切实增强嘎查村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更好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选优配强嘎查“两委”班子。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作风品行过硬的人员进入嘎查“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嘎查村级组织带头人,形成带领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基层干部队伍。
(二)优化嘎查“两委”班子结构。嘎查“两委”班子年龄、文化结构逐步优化,努力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的梯次配备结构,70%以上的嘎查村干部要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年轻、学历高的成员要明显增加。通过“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等做法,确保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
(三)提升嘎查“两委”班子功能。着力解决影响我嘎查发展稳定的一些突出问题,使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形不成合力、工作落实不力,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的班子得到有效整顿转化,提高嘎查村干部素质,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嘎查“两委”班子整体功能,提升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三、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综合考虑嘎查人口数量、工作任务需要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嘎查“两委”班子职数,一般为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工作需要也可设副书记。推动嘎查党组织书记依法选举为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无合适人选的,鼓励依法选举嘎查党组织书记兼任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积极推进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鼓励、引导和支持嘎查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法通过选举当选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嘎查党组织书记、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应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
(二)严格资格条件。结合实际,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依法明确嘎查“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要优先推选为嘎查“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发展本领过硬,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3)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4)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行端正、自身形象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嘎查“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曾被判处过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 ”、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规定不宜提名,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嘎查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10)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拓宽选人渠道。鼓励优秀现任嘎查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党员中心户、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和党政机关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积极参选。嘎查党组织书记确无合适人选的,要从镇机关优秀党员干部、驻村干部中选派;也可以采取从优秀嘎查党组织书记跨村兼职等方式,切实选优配强嘎查党组织带头人。有序引导大学生村官积极参加嘎查“两委”换届选举,除“两委”正职外,当选的可不占“两委”职数。
四、时间步骤
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18年4月启动,嘎查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6月底前完成;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任期届满即启动,9月底前完成。嘎查党组织、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次推进、压茬进行,先进行嘎查党组织换届选举,后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一)动员部署
1.开展排查整顿。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嘎查党员群众思想状态,做好分析研判,特别是全面掌握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选举难度较大的重点难点情况,认真排查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
2.开展财务审计。要认真开展嘎查干部任期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让嘎查干部“清白”离任,让党员群众“明白”选举。凡是没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律不得进行换届选举。
3.严密制定方案。嘎查制定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案》,分别经过嘎查党员大会、嘎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嘎查“两委”换届《选举方案》报镇党委审核。
4.进行动员部署。召开“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规定、操作程序。对嘎查党组织书记和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骨干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使他们全面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流程,做到依法依规指导换届。
(二)组织换届选举
1.组建选举工作机构。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由嘎查村党组织和本届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嘎查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嘎查党组织或原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5—9人单数组成的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引导嘎查村民将嘎查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党组织书记是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要引导嘎查村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工作,确保嘎查党组织在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
2.制定换届选举办法。全面实行嘎查党组织班子成员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要认真指导和引导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选举办法,对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等制度作出规定,经嘎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
3.做好党员动员和登记选民工作。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确认,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情形,确定参加嘎查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并经党员大会通过;指导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嘎查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维护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高参选率。(1)对组织关系和户籍在本嘎查且长期在本嘎查居住的党员和嘎查村民,要通过集中办理、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登记选民;(2)对组织关系在本嘎、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户籍在本嘎查村、不在本嘎查居住或外出务工经商但表示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要通过公告、电话和信函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他们返乡投票或委托投票;(3)对户籍不在本嘎查,在本嘎查居住或者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嘎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登记选民;(4)对户籍在本嘎查、不在本嘎查居住,经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和长期外出无法取得联系的嘎查村民,公示 5日无异议后,不登记为选民。
4.严格审查正式候选人资格。嘎查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组织党员和嘎查村民代表分别进行推荐后,上报镇党委,并受镇党委的组织考察。嘎查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或由各村民小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主任、委员分别等额提名,预选确定的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对嘎查“两委”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核备案,并受旗委组织部、旗民政局征求旗纪委监委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农牧业(农经)、信访等部门意见,严把人选政治关、能力关、法纪关、廉洁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嘎查“两委”班子。
5.规范候选人承诺制度。认真执行正式候选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等制度,引导正式候选人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参选。各项承诺内容需经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书面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正式候选人和当选的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不能承诺违反事项内容,实行全程监督确认制度,对党员(选民)登记、候选人参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全过程监督,实行全程签字拍照录像纪实。
6.精心组织大会选举。按照选举办法和选举规程,严格规范正式候选人竞职演说、选民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等环节和程序。认真做好选举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增强选举投票现场的仪式感和严肃性,重点防止违规使用流动票箱、非法委托投票、诱导投票、重复投票和减省合并程序等问题。嘎查党组织选举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时,要加强对流动票箱使用的控制,严格委托投票办理程序和委托投票人数限制。
(三)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
1.建立健全配套组织。嘎查“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在嘎查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牧办、民政厅《关于健全完善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内组通字〔2018〕7号)要求,切实抓好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及时做好妇联(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和嘎查村民小组长、嘎查村民代表等依法推选工作。
2.做好换届选举后的交接工作。嘎查党员大会闭幕后7日之内和新一届嘎查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的移交工作。当选的嘎查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委员名单分别上报镇党委、旗委组织部民政部门备案。
3.签定目标责任书。新当选的嘎查“两委”班子及成员,认真研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与镇党委签定责任书,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加强年度考核和任期管理,把落实竞职承诺、完成工作目标情况与嘎查干部政治待遇和补贴报酬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新一届嘎查“两委”班子干事创业、服务群众、富民强村的积极性。
4.做好新任干部的管理和培训。要及时组织好新当选嘎查“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指导新一届嘎查“两委”班子结合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任务,及时修订嘎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嘎查村级治理“532”工作法,深入推进嘎查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嘎查村级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责任,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换届选举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十个全覆盖”工程遗留问题等不稳定因素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理。完善选举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情动态。强化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对到期不选、假选、虚报选举数据及操纵选举等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解决;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或指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明换届纪律。严肃嘎查“两委”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明确细化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列出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要组织农民党员、换届工作人员、候选人和有意向参选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加强警示,严明纪律。嘎查党组织要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或党员大会,教育党员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加强换届工作全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家族、宗族、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方式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行为。坚持分级负责、有案必查、违纪必惩,对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对已当选的,依法宣布当选无效;对情节严重的,作出组织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等单媒体,广泛宣传嘎查“两委”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宣传报道换届工作,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