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2026年度新生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发布日期 2026-02-09 15:38:58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实现新生儿当年参保率达到80%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旗新生儿参保工作,确保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权益,现将相关政策要点梳理如下。

一、核心缴费标准

2026年度通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400元/人。

二、新生儿参保政策

未落户的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已落户的可凭户口本办理参保登记。

1.线上可通过内蒙古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内蒙古医保APP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2.线下办理方式

①统筹区内生育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②前往苏木乡镇、嘎查(村)服务点或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注:新生儿落户后,需在年底前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更新身份证号信息,更改完成2个工作日后,即可更新医保码正常就医结算。

三、新生儿待遇倾斜政策

1.新生儿出生90天内(含90天),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

若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待遇则自参保缴费之日起开始享受。

注:新生儿仅出生当年不设待遇等待期。

2.未成年参保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在原有基础降低50%;

四、全面医保待遇保障

(一)城乡居民门诊统筹

1.门诊统筹保障范畴:通辽市域范围内各基层定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起付标准: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元。

3.报销比例: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

4.封顶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年度封顶为300元/人,包含在50万元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内。

(二)住院保障政策

未成年居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在原有基础降低50%;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

(三)未成年人常见门诊慢特病政策保障

序号病种名称起付标准(元)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
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白血病、骨髓纤维化)088%住院共用50万元/年
2血友病070%住院共用50万元/年
3系统性红斑狼疮070%3000元/年
4再生障碍性贫血070%3000元/年
5癫痫病070%1500元/年
6重症肌无力20070%2000元/年
7原发性血小板增多(减少)症(真红细胞增多症)070%2000元/年
8乙母婴阻断治疗070%5000元
9儿童苯丙酮尿症088%20000元/年
10脑性瘫痪等儿童康复治疗080%二级医疗机构2.8万元/年;三级医疗机构3.2万元/年

就医结算提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内可凭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更新身份证信息后,需同步更新医保码以确保结算顺畅。

咨询电话:

综合窗口电话:0475-3215751、0475-3215730

居民医保缴费咨询电话:0475-321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