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卫健系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旗卫健系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各种网络媒体报道可能对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卫生健康系统的公共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地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网络舆情其表现方式主要为:新闻评论、论坛、新闻跟帖、转帖及微信、微博等。
第三条卫生健康系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情的新闻宣传有利于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3.明确职责,严格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统一对外的原则,网络舆情的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由旗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具有巨大影响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突出导向,分类处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时,新闻宣传工作服从现场处置工作,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地区形象的事件,非经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公开报道。
第四条组织机构
卫生健康系统设立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洪业 旗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包额尼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乌六十九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光伟 旗卫健委党组成员
刘玉宝 旗卫健委监察室主任
李建文 旗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罗 爽 旗卫健委宣传股股长
成 员:包俊清 旗人民医院院长
李金柱 旗蒙医医院院长
张嘎日迪 旗中医医院院长
唐玉梅 旗第三医院院长
赵立忠 保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
金玉兴 宝龙山卫生院院长
李志波 架玛吐卫生院院长
苗 森 巴彦塔拉卫生院院长
李 臣 代力吉卫生院院长
张 健 腰林毛都卫生院院长
王丽英 花吐古拉卫生院院长
海宏亮 希伯花卫生院院长
刘 文 努日木卫生院院长
宋玉林 门达卫生院院长
陈晓春 图布信卫生院院长
张文全 七棵树卫生院院长
王丽华 二龙卫生院院长
邓忠民 团结卫生院院长
赵立新 白兴吐卫生院院长
包山丹 海力锦卫生院院长
王龙山 哈日干吐卫生院院长
孟乌力吉 花胡硕卫生院院长
海永桩 巴彦召卫生院院长
包春城 敖本台卫生院院长
贾国军 敖包卫生院院长
潘永泉 珠日河卫生院院长
金 山 丰库卫生院院长
李文华 东苏卫生院院长
张永成 白音塔拉农场卫生院院长
王 坚 乌斯吐卫生院院长
田海霞 协代卫生院院长
韩玉姝 新河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健委宣传股,办公室主任由罗爽兼任。负责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单位和各级医疗机构工作开展、开展网络舆情监测、上报工作总结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罗 爽
联系电话:0475—3218515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涉及卫健系统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2.根据需要确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
3.审定新闻宣传预案,决定新闻宣传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管理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4.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采取相应措施,指导相关单位、部门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控制舆论;
5.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预警、处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委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股室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与网监部门及媒体的关系,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相关股室负责提供情况材料并进行核实、分析。
第五条 舆情预警体系
组建一支能预测、善分析、助决策的舆情预警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门舆情评论员负责文字及宣传工作,收集舆情动态,发现涉及卫生健康舆情及时上报,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引导舆情。
舆情评论员每天上网浏览,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并根据情况需要逐级上报。在报告的同时及时跟帖,确保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必要时,可向上级部门申请以官方身份跟帖发布信息,积极从正面澄清事实、做出回应,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
全旗卫健系统各单位要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网络信息巡查等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本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措施。
第六条 舆情引导机制
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上出现涉及卫健系统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第七条 舆情处置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基本要求,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同时组织舆情评论员,以普通群众的身份、从普通网民的角度对提出的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
当负面影响增大时,领导小组应有意识地选择重要信息,积极利用议程设置理论,有侧重地在主流媒体公布信息内容,维护科左中旗卫健系统的形象。
第八条 舆情应对方法
1.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表示对事件的关注和重视。
2.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和媒体取得联系,进行有效沟通,及时消除不良信息。
3.统一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当事实的调查时间较长,一时拿不出完全的调查结论,应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流言的影响,把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4.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
5.调整角度。对于确属卫健系统单位工作失误的情况,应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以及责任的追究上,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第九条 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等网络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及时了解网络舆情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
第十条 责任奖惩办法
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考评和分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股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或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导致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考评资格,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和股室分管领导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左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