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02月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基层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
(二)部门主要职责
通过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对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本单位。
(一)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数编制54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43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54人;离退休人员32人,包括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1人。
(二)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1 | 无 | 无 |
2 | ||
3 | ||
4 | ||
5 |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65.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6.63万元,增加3.5%,增加主要是由于新考录公务员导致核定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1665.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6.63万元,增加3.5%,增加主要是由于新考录公务员导致核定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66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3.58万元,占比99.8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2.28万元,占比0.13%,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6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58万元,占比77.6%;项目支出373.28万元,占比22.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65.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418.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93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我院在编人员发生变动导致预算核定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我院在编人员发生变动导致预算核定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2.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减少的原因为我院在编人员发生变动导致预算核定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7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我院在编人员发生变动导致预算核定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22万元,降低47.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22万元,降低44.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78万元,增长84.7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22万元,降低49.29%,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99万元,降低47.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22万元,减少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99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减少原因为我院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43万元,比上年增加3.71万元,上升3.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导致核定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9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车辆为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日常下乡办案,调查取证,押送犯罪嫌疑人等。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我院项目支出合计373.28万元,其中包括办案(业务)经费212.0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59.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28万元等。
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71.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9.4%。
(一)业务装备经费合计159.00万元,绩效目标:采购电脑≥10台;采购扫描仪≥5台;采购笔记本电脑≥10台;采购打印机≥10台;装备到位率≥98%;装备利用率≥95%;装备验收合格率≥95%;装备购置合格率≥95%;设备故障率≤5%;政府采购率≥80%;采购扫描仪时间:6月底之前;采购电脑时间:6月底之前;采购打印机时间:7月底之前;采购笔记本电脑时间:10月底之前;打印机采购成本≤4000元/台;扫描仪采购成本≤4000元/台;笔记本电脑采购成本≤5000元/台;电脑采购成本≤6000元/台;工作效率提高;人民检察院业务能力提升;推动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长期;使用人员满意度≥95%。
(二)办案(业务)经费合计212.00万元,绩效目标:办理案件数量≥500件,审结案件数量≥500件,听证专家人数≥6人,印刷宣传册≥20000册,培训人次≥20人次,高质量办理案件≥500件,宣传册发放率≥100%,年度结案率≥98%,,设备修复响应时间≤10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办案及时率≥98%,人均直接办案成本≤3万元,设备维修成本≤1000元,培训成本≤500元/天,印刷成本≤2元/张,涉案标的额≥95%,办案人员能力提升≥95%,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案件产生积极影响≥95%,干警满意度≥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475-321116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2023预算公开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