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家窑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责任制度
一、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理论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的不良作风。
三、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向群众公开。特别在征兵、税收、救灾粮款发放、计划生育等重点项目实施工作中要增强透明度,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意见或建议要虚心听取,正确的意见要主动研究处理,不正确的做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服工作。
四、不准行贿、索贿、受贿,不准收受下级以任何名义赠送的土特产品及其它礼品。
五、不准违犯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准弄虚作假、巧立名目,坚决杜绝挪用专项资金、救灾款、物的行为。
六、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干部下村工作一律便饭就餐,按标准交费。
七、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挥霍、侵占公私财物,不准以任何名义乱发钱、物或纪念品。
八、不准参与迷信、赌博活动或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九、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经发现和查实,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办事要公道正派,果断及时,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端正导向,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作风,切实解决工作不实、效率不高的问题;
十一、牢记使命,大力弘扬坚持原则的作风,切实解决软弱涣散、不敢碰硬的问题;
十二、自强争先,大力弘扬开拓进取的作风,切实解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问题;
十三、遵守制度,大力弘扬顾全大局的作风,切实解决各自为政、部门利益较重的问题;
十四、真心为民,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作风,切实解决无事生非、腐化堕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