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 2023-04-25 16:24:04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科左中旗机构改革方案》和科左中旗印发的《科左中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旗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旗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统一管理和协调旗政务服务局。

第三条  旗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为旗政府领导提供政务、事务等方面服务工作。

(二)负责起草以旗政府、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以及旗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等各类材料。

(三)负责旗政府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工作,督查办理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及办公厅(室)和上级各部门来文来电的处理;负责各苏木乡镇(场)人民政府、保康街道办事处和旗直中区市直各部门上报文件的处理;承办旗政府、旗政府党组和旗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五)负责旗政府总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六)负责督促检查旗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场)人民政府、保康街道办事处对旗政府文件、旗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旗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旗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组织、指导旗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并承担部分(包括上级)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

(八)负责旗政府涉法事务统筹管理,旗政府律师团队、法律咨询专家库、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选聘及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文本合法性审查、地方志督查检查工作。

(九)根据旗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以及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十)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旗委、旗人大、旗政府、旗政协指定文件、主要会议材料的蒙文笔译、口译工作。

(十二)负责旗政府及办公室财务管理、人事劳资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旗外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协调旗接待办公室做好有关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旗外事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对全旗金融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

(十六)负责旗政府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社会体制改革领域的指标制定、日常监管和考核验收工作。

(十七)负责旗政府部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目标的指标制定、日常监管和考核验收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旗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综合股。负责为政府主要领导提供服务,综合和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负责旗政府党组会议、旗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等会议记录和纪要工作;协助旗政府办公室领导做好旗政府、旗政府办公室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政务股。负责为副旗长、挂职副旗长提供服务,承担相关政务、事务协调、文稿起草、会务、领导批示件跟踪督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秘书股。负责旗政府、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归档、机要保密等工作;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负责全旗政府系统无纸化办公平台建设、修护、管理工作,指导各苏木乡镇(场、保康街道)、政府各部门建设无纸化办公平台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股。负责旗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行政经费、预算外支出等专项经费的管理与预、决算工作;负责旗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核算缴纳等工作; 负责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实绩考核、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及职工的工资晋升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信息调研股。研究制定全旗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交流工作;负责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和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传递、编发、反馈、存储及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 负责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信息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会务股。负责承办旗政府全体会议、旗政府常务会议、旗政府党组会议、旗长办公会议、旗政府工作专题例会及旗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全体职工会议等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翻译股。负责旗委、旗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以及基层上报的蒙文文稿的翻译工作; 承办旗委、旗人大、旗政府、旗政协和各类大型会议的工作报告、文件材料的笔译、口译及其他翻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法律事务股。负责旗政府涉法事务统筹管理;负责以旗政府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法律审核工作;负责以旗政府或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请示报告、规范性文件等审核工作;承担以旗政府或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报通辽市政府备案工作;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旗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等选聘管理工作;开展与旗委、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工作;负责职责内相关文件的草拟工作以及相关工作制度的拟定、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党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旗政府党组和政府机关党组要求,做好旗政府办公室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等各种党务会议的组织、准备、记录等工作;负责旗政府机关党组重要报告、汇报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外事办。负责协调、处理全旗重大涉外事务; 负责协调、接待来我旗访问的重要外宾;负责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 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外宣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公共事务服务股。负责旗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旗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旗政府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旗委、人大、政府、政协、旗直单位办公用房及其他服务性用房的使用标准管理及调整分配等工作;负责旗政府办公室计算机维护和办公软件管理工作;负责旗政府办公楼和行政中心楼的值班值宿安排、日常维护、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旗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对旗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旗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跟踪调研,及时向旗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对由旗政府进行系统承担的各级人大代表建设、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绩效考核和改革推进股。负责全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制定、日常监控和考核验收等工作;负责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领域的指标制定、日常监控和考核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