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各上级党委的决定,定期不定期地向党委报告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遵守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领导干部要坚持集体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勇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重要事项,应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方案或意见。
我嘎查党支部一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村内大小事项通过村民代表会或者村民会议来决议完成。每项工作民柱决议后明面公示5-7天,公示通过后才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