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制度汇编
2023年2月 制
目 录
1、《关于印发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制度汇编》的通知...................3
2、《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工作制度》.................................4
3、《旗残联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6
4、《旗残联辅助器具发放管理制度》...................................8
5、《机关文件材料收发管理制度》.....................................9
7、《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14
8、《旗残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5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为推进旗残联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发展,经旗残联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完善旗政协工作相关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形成《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现将《汇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日
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工作制度
1、 要切实加强学习,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2. 工作中要勤于思考,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开拓创新,讲求效率,保证质量,顾全大局,礼貌待人,谦让互敬, 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3. 要虚心听取群众和基层的意见,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 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反对自由主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
5. 要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不铺张浪费,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6. 办公时间要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坚守岗位,不因私事外出,不干私活,要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
7. 严格执行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确保工作时效,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8.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1天以内(含1天)需填写请假单,由分管理事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先征得分管理事长同意后,由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工作期间因私事临时离岗向股室负责人请假。因病、因事连续请假15天以上的,本人应向旗委组织、纪检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向机关汇报情况进行备案。婚假、产假和丧假应由请假人提出申请,机关应按国家规定批准请假时间。将机关人员考勤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依据。职工在婚假、产假和丧假期间按照正常出勤计。
9. 严格加班管理。由于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须向办公室报告事由。加班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用电用水安全和机关财物安全,加班结束要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源。根据加班人员加班天数和工作效率,做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一项加分指标。
10.参加各种会议等公务活动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向理事长请示后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11.工作时间禁止饮酒。
12.强化安全和节约意识,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脑、空调、灯具等办公设备,做好防盗防火工作。节约办公耗材,爱护办公设备。
13.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各部室要负责做好室内卫生,走廊卫生执行轮班制,确保营造整洁、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
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为加强旗残联机关服务大厅窗口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窗口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服务承诺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受理残疾人证和康复申请,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及时办理。
(二)为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免费办理《残疾人证》。需要领证的残疾人应填写好领证"申请表",提供所在村、社区证明,本人身份证,两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定点医院做残疾鉴定。每周一至周五为"办证日",可随到随办。
(三)奉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树立残疾人工作者"文明、谦和、强干"的新形象。
二、行为规范
(一)着装整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服装整洁干净,不得戴帽子、穿拖鞋。
(二)仪表大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端庄,化妆要适度、大方,不戴过多饰品。
(三)举止文明。坐、立姿势要端正。
(四)言语和蔼。工作人员说话亲切,对来办事的群众询问应有问必答,音量要适中,使用文明语言。
(五)微笑服务。对办事的群众表现出亲切、真诚、友好,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六)礼貌待客。不怠慢办事的群众和流露出厌烦情绪,对群众提出的批评或建议,虚心接受,严禁发生顶撞争吵。
(七)工作认真。熟悉本岗位规章制度,能独立完成业务,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有高度责任感。
(八)作风严谨。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脱岗,上班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准备。不在服务大厅内聊天、嬉笑、打闹。工作时间做到不串岗、不吃零食、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不玩电子游戏,不用电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
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辅助器具发放管理制度
一、辅助器具的日常保管和发放由分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负责,指定专人协助做好辅助器具管理和发放工作。
二、申领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科左中旗户籍或持有科左中旗居住证家庭的残疾人口。
2、持有效《残疾人证》或医院诊断书证明已达残疾标准,但未办理残疾证的辅助器具需求人员。
三、所需手续。有效《残疾证》复印、申请书,无残疾证人员申请需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诊断书复印件。
四、辅助器具的入库管理。分管康复的副理事长和工作人员依据辅助器具入库单,逐一清点和核实统计辅助器具的种类和数量,确认无误后,接收入库并在入库单上签字存档。
五、辅助器具的发放。辅助器具发放优先满足困难重度残疾人需求,发放时要根据残疾类型和需求申请,由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评估确定发放辅助器具类型,确定确实能够对残疾人生产生活有帮助的器具,杜绝盲目发放现象。上述情况外发放辅助器具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发放。专管员在发放过程中要及时填写出库单留存。
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文件材料收发管理制度
为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处理
1. 签收。所有发至我机关的公文(含电文、传真件、急件电子版公文和附有领导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机关处理的公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负责签收,各部室单独收到的上级残联文件也要第一时间交给办公室拆阅分类。
2. 登记。负责收文的工作人员要及时逐件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应将公文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密级、份数、收文日期及传递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急件随到随登记,立即分办送阅。领导不在单位时,需要办理的公文应电话请示后,按要求办理。借阅公文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严防文件丢失。
3. 分送。对当日收到的公文登记后,及时送主要领导提出拟办意见。
4. 传阅。需副理事长、各部室人员阅办的公文,由专职工作人员及时送阅批办,之后及时取回办理。
5. 催办。专职工作人员对领导批示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应及时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对逾期未办的公文,要查明情况和责任。
6. 保密文件。保密资料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准擅自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机关,不在公开场合谈论涉密事项。
7. 会议文件。凡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各类文件及材料须交负责收文的工作人员登记存档。
8. 文件归档。办文承办人应妥善保管文件,文件事项办结后及时退还负责收文的人员归档,不得长期滞留在其他科室或个人手中。负责收文的专职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公文的清退、归档、销毁工作,当年的公文,分类整理好,年底与档案管理员做好交接。
9. 责任落实。因责任心不强造成文件丢失,给机关工作带来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发文处理
1. 科左中旗残联发文,起草后,填写发文稿纸,经分管理事长初审后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2. 主要领导签发后,到办公室领取发文字号,并加盖印章,交由文件专职人员存档,存档领导签发页、正文及附件必须齐全。
3.专职工作人员要做好发文登记工作。登记的内容有:发文字号、文件标题、秘密等级、分发范围、印刷份数、印发日期。
三、收发非文件材料制度
所有发至我机关的书籍资料和其他非文件材料,应由办公室专职人员统一接收。如遇相关领导开会、下基层或出差情况时,要及时电话、信息告知相关事宜。
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旗残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旗残联档案是在各种会议、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旗残联各项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是考查旗残联工作、研究旗残联历史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档案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档案管理有关原则与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鉴定和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 由办公室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建档或移交各类会议、视察、调研、协商等职能工作中形成的文件、音像资料。为便于查阅,档案员应对档案及时分类整理,记录好纸质版和电子版登记册,建立档案目录,并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第五条 文书档案包括旗残联各类会议以及残工委、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各类材料等。
第六条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30年和10年三种。
第七条 反映旗残联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残疾人事业、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主要包括:旗残联全体会议、党组会议等会议记录、纪要、会议决议及相关材料,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领导讲话材料。
第八条 在较长期间内对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主要包括:旗残联机关一般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其他涉及本机关职能活动的较为重要的文件材料。
第九条 在一定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保管期限为10年。主要包括:旗残联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 档案文件排列顺序:打印件在前,签发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批示、批复在前,请示、报告在后;最后定稿放在修改稿之前。
第十一条 卷内正式文件大小一律按A4纸型为标准,不得用便笺。如有个别文件或批示件用纸过小,要补纸加大;大于卷宗的要折叠。信函等非正式文件、材料如须归卷,应保持原样,以备查考。
第十二条 卷内文件要逐件加盖归档章,编写流水号必须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 机关档案室专职档案员负责对所有移交档案进行审核、登记,永久类档案按规定向旗档案局移交。
第十四条 机关形成的人事、会计、基建等档案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音像资料是指旗残联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及磁带、光盘等视听载体。
第十六条 音像资料的收集范围如下:
1. 旗残联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声音、影像资料。
2. 旗残联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协商等活动的声音、影像资料。
3. 全国、自治区、通辽市残联领导来我旗视察、调研等活动的声音、影像资料。
4. 记录旗残联发展和宣传的新闻报道、专题片等声音、影像资料。
5.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音、影像资料。
第十七条 各部室工作人员摄录的照片、音频和视频按以下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和移交。
1. 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照片,应选择其主要照片整理归档。主要照片应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音频、视频应声音清楚、画面清晰,未经后期处理。
2. 照片、音频和视频移交归档时,应提供照片、音频和视频的说明。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摄录者等六要素,文字说明要简练准确,确切地反映其内容,以word文档的格式与声音、影像资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移交。
文件夹的建立和取名要求:一级文件夹以照片、音频和视频摄录的日期为名,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例:2017年2月13日写成20170213;若同一天内,有多个活动或事件发生,则在一级文件夹下再建立二级文件夹,二级文件夹则以活动或事件的名称为名。
六要素说明:
①时间:事件发生或事物变化、产生的时间和摄录时间;
②地点:被摄录物所在的具体地点;
③人物:声音、影像资料上主要人物的姓名、职务、在照片、视频中所处的位置;
④事由:声音、影像资料所反映事件内容;
⑤背景:对揭示声音、影像资料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背景;
⑥摄录者:声音、影像资料的摄录人。
3. 各委办移交音像资料时应办理音像资料交接手续,填写《移交、接收声音、影像资料登记表》。档案管理员建立专用文件资料盒以存放登记表。
第十八条 档案室按季度以刻盘方式,整理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声音、影像资料3套,光盘表面标明声音、影像资料时间、内容,并做好目录以便查询。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对声音、影像资料进行保管。
第十九条 为防止因设备故障造成资料丢失,保证长期、完好地保存这些珍贵的声音、影像资料,声音、影像资料归档的负责人应定期做好资料的备份工作。
第二十条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确因工作需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出。对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催促归还,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对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严防短缺丢失、虫蛀鼠咬和霉变,保证档案的安全和长久有效。
科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和监督,精打细算,促进增收节支,提高工作效益。
2. 机关内部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理报销手续时,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机关经费先由经手人签字后让会计审核票据,交由分管副理事长审核签字。项目专项资金和其他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资金先由具体工作人员经手后让会计审核票据,再由分管理事长审核把关,最后由理事长审核签字。
3.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按月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为保证完成机关工作任务提供保障。
4. 财会人员认真填列各种帐薄,及时结算报帐,日清月结。每月及时报送给理事长一份会计报表,每季度向理事长和分管理事长汇报财务运转情况。
5. 会计人员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6. 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及补贴要严格按照《科左中旗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左财行〔2015〕5号文件)之规定,实行公出审批制度,严格差旅预算管理。
7. 实行财物登记使用责任制,各办公室使用的财物如有不当损坏或丢失,有关人员应照价赔偿。
科左中旗残疾人联合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出台旗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中国残联、自治区残联、市残联、科左中旗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事项;
2、涉及残联党组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事项;
3、涉及研究决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等事项;
4、涉及研究决定对残疾人事业有重要影响的重大活动、重大赛事以及上级调研督查安排等事项;
5、涉及残联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6、涉及以向市残联及旗委、政府请示或报告的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的重大问题的请示或报告;
7、涉及残联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8、涉及单位干部人事政策与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9、涉及单位内设机构调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等重大事项;
10、涉及研究国有资产处置、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调查处理等事项;
11、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涉及机关干部职工的任免、交流、考核、奖惩、辞职辞退、挂职、培训和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2、涉及单位人员录用、调动及接收干部等事项;
3、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事项;
4、其他重要人员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项目;
2、涉及单位基本建设工程、改造项目的安排;
3、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涉及超过1万元以上(含1万元)资金使用和支出;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和决策机制
(一)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都应分别由党组、理事会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特殊情况决策后,及时向有关人员、单位通报。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和集体合力。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决策贴近实际、符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律。
(二)决策机制
根据需要和决策的内容,分别由党组会或理事会等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会议召开的形式、决策的内容和议事规则,分别按照《残联党组议事规则》、《残联理事会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理事长根据分管领导或机关各部室的建议,确定党组会或理事长办公会议的研究议题。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及上会材料一般应提前半天通知并送达与会班子成员。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二)酝酿论证
1、调研论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前应由分管领导或主责业务部门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预案。
2、咨询论证。对涉及财务问题的事项,应征求财务或财政部门意见;对涉及制度规定问题的事项,应征求政策法规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涉及其他业务部门的事项,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较为复杂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应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对于涉及各类残疾人的重大事项,原则上要事先征求各专门协会意见。
(三)审议决策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理事长主持,议题由会分管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人汇报,与会班子成员就议题逐个表态。主持人应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
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纪检负责人全程监督。
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做出最后决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暂缓决策。
(四)形成记录
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文件及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
经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决策执行部室或单位要及时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管理
为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班子集体及主要负责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和贯彻本办法的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按照规定落实保密要求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六、责任追究
“三重一大”决策列入领导班子成员的问责范围。按照具体事项执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审计、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其他违反本方案而造成失误的。